五十萬?看林彩琴貪婪的目光,對她之前存在的同情心瞬間**然無存,同時還給我另外一種感覺,那就是她其實巴不得自己丈夫出事,要不然也不會有她跟現任丈夫組合家庭的故事。
我有這種想法後,居然看見苟德順在距離我兩尺遠的位置,衝我點了點頭。
這樣看著苟德順似乎沒有了威脅人的煞氣,發了就像一個極其普通的中陰身,或者陰魂在尋求幫助。
我是有能力跟陰魂心意相通的,所以現在在到這一點,苟德順對我點頭表示附和,看來他自己也懷疑車禍事故背後的真相。
林彩琴對丁叔叔提出五十萬的賠償金,其實算起來也不多,打比方說,一個失去丈夫的女人,拖著一個正在成長還是童年時期的孩子,要想活下去,那得有多大的毅力跟勇氣,還必須具備各種生存能力。
在撫養孩子過程中的費用,那就真的不能細算,從童年成長中學習必經中幼稚園,到小學,初中,還有高中,乃至於大學,這些那些的費用,可能不隻是區區五十萬就能解決的。
所以我出聲喊停林彩琴提出的賠償要求,並不是因為她的要價過高,而是對苟德順的死因產生了懷疑。
但我不能毫無理由的叫停林彩琴提出的要求賠償數額,得有恰當的理由與措辭才能合理要求對方暫停。
我跟丁新民沒有利益交往,也跟他不是親戚,朋友都算不上。
要說我跟丁新民,其實就是宿仇關係吧!
所以,我不存在報複,或者跟丁新民有某一種利益關係來幫他,打擊林彩琴。
出於公道,對,就是公道,苟德順需要的是公道。
於是,看丁叔叔在考慮要不要真的單方麵跟林彩琴協商,拿出這五十萬來買丁新民的平安。還有就是,他自身的愧疚之心吧!
我抬手表示有話說。
丁叔叔跟林彩琴都不明白我還有什麽話說,但我還是說出來心裏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