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忍了三年,才報仇?”我一臉驚訝的看著寧浩洋問道。
都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寧浩洋可以忍三年再去報複史太明,也足夠讓我感到驚訝了。
寧浩洋笑著點了點頭,繼續說道:“是的,而且這還沒完。別忘了,當時打我的可是四個人。”
說著,寧浩洋便繼續講述起來。
當時打他的四個人裏,除了史太明和李勇之外,還有兩個人。那兩個人一個叫楊建,一個叫範聰。
砍傷了史太明後,寧浩洋又踩好點,在一家足療店裏堵住了楊建。
然後又是十幾刀下去,直接給楊建砍了個半死。
兩起惡性傷人事件後,讓得到消息的範聰和李勇兩個人躲在家裏沒敢再出去。
但是,躲在家裏可並不一定就安全。
一天後的晚上,寧浩洋趁著範聰下樓買煙的工夫盯上了他,在範聰回家的路上,又用他那把開山刀給範聰砍了。
又隔一天,假扮成外賣員,到李勇家裏,再次將李勇砍傷。
說到這裏時,寧浩洋長長的舒了一口氣,然後繼續講述道:“當我看著李勇倒在血泊中後,我選擇了報警,並撥打了120。”
很快,警察便趕了過來,把寧浩洋給帶走了。
其實,那時候寧浩洋就已經患有了精神分裂症。在那幾天的時間裏,一直是殺戮的人格在控製著寧浩洋。
最後,寧浩洋因為重度傷害罪,被判了八年有期徒刑,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刑期減成了七年。
可就在快出獄前,寧浩洋的殺戮人格再次出現。結果就是寧浩洋用刷牙的牙刷,將兩名獄友捅傷。
後來,在獄中的寧浩洋被帶去做了精神鑒定。
經過專家鑒定,寧浩洋患有嚴重的精神分裂症。
再後來,寧浩洋就轉到了一家精神病院治療。
一年前,寧浩洋的病情穩定後,又轉到了現在這家醫院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