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才有人發現我雙眼發紅,又開始新一輪的譏笑。
“小曾咋成紅眼珠了?是被丈母娘打的,還是熬夜幹那事熬的?”
“年輕人嘛!這身體杠杠的,肯定是……”後半句話用不懷好意的笑代替。
學法醫的人果然不喜歡遮遮掩掩,連開玩笑都這麽直接露骨。
明明要結婚的是我,可最先知道消息的卻是認識不久的同事,更高興的也是他們,反而是“男主角”無法融入辦公室中的喜慶氛圍中。
黑色?陰司?
他們或許言者無心,可我站在門口卻是聽者有意,自然而然地把兩者聯係到了一塊。
忽然也就明白之前陰司發來那條短信的意思,為什麽說贈送的獎勵已經發送給了我,最後還要恭喜賀喜我,原來贈給我的是一段婚姻。
陰司這是要弄啥呀!這不扯淡嘛!
我頓時覺得哭笑不得。
在同事們的嬉笑聲中,我離開了辦公室,腦中可謂是亂成了一團,陰司這是要搞什麽鬼,給我這樣的獎勵——這是不是屬於包辦婚姻呢?
轉念一想再奇怪的事如果扯上陰司,也就不再奇怪了。
幹脆我先去人民醫院弄清楚馬萬岐沒有腦組織這事,於是小跑出了門,直接打車去了人民醫院,很快見到了李誌民和李景凱他們,幾個人正聚集在一間檢查室門口。
見到我幾個人似乎有些許的意外,李景凱瞪了我一眼:“真是哪裏亂嗎,哪裏離不了你小子,你這麽忙怎麽跑醫院來了?”
我朝他吐了吐舌頭,雙手一攤:“作為一個有進取心的年輕法醫,聽到出了這麽件怪事,我怎能忍不住來瞧瞧呢!”
李景凱張了張嘴,但沒說什麽隻是指了指一側,意思可能是讓我站一邊老老實實待著。少說話,更別惹事。
我隻好照做。
我剛站住,李誌明走了過來,壓低聲音問:“既然都來醫院了,快去找醫生看看你的眼,早晨就發現紅得像兔子,都是要結婚了人,這樣拍婚紗照也不好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