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讓我們抓他也不是不可以。”
林宇插嘴道:
“如果你願意站出來指證他就是盜用了陳莫名義,向那群死者家屬發布襲警命令的人,我們立刻就能去抓人。”
“……”
周琪聽到林宇這話,立刻又不說話了。
因為這和她的利益不符。
她希望自己能在不得罪任何人的情況下,隱藏在幕後,將壓在她頭上的人全都踹翻在地。
可若是她親自下場,那情況就不一樣了。
即使她真的能把李總和陳莫兩人全都扳倒,最終也機有可能不被恒星集團所容,徹底從那個圈子出局。
“也不需要你親自作證。”
為了讓周琪打消一些顧慮,林宇退了一步:
“我們隻需要一份你親自簽名按手印的口供就行了……”
“那有什麽不同?”
周琪看向林宇:
“不都還是我出賣公司的鐵證嗎?”
“首先,你出賣的不是公司,而是對公司名聲有極大損害的兩個人渣。
如果你們公司的實際控製者在聽說你對公司貢獻如此之大的時候,說不定不僅不會怪你,還會表彰你呢!
其次,隻有文字證據,不讓你親自露臉作證的情況下,我們警方可以把知情者的數量控製到最低,盡量替你保密。
這對你而言,幾乎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選擇,你在顧慮什麽呢?”
周琪看林宇的眼神在林宇說話的過程中一變再變,最終變得堅定起來:
“好,我再信你一次!”
於是,在周琪的配合下,林宇和顧峰入場為她又單獨錄了份口供,並讓她簽字畫押。
有了這份證據,刑偵隊就有了足夠的理由去將李總帶回來問話。
在陳局長批準以後,顧峰立刻帶林宇一起再次前往了恒星集團,並直接前往總裁辦公室找到了李總。
這一次,兩人出現得比較突然,使得李總頗為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