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莫我當然認識!”
現在李木什麽都不想承認,但是也不敢信口胡謅。
若是他說連陳莫都不認識,恐怕林宇當場就能給他打上一個“不配合審訊”的標簽。
到時候,就算集團那邊想要救他,也得考慮一下一個不配合審訊,一心想給警方找麻煩,最終靠施加壓力讓警方釋放的人,以後還適不適合繼續為集團服務。
若是集團那邊認定他不再適合擔任集團的總裁,那麽他之前的努力就全都付諸東流了。
對於李木而言,這絕對是不能接受的事情。
“既然你認識陳莫,那就好!
我給你看點東西。”
林宇將陳莫的口供其中截取了一部分,單獨拿了出來遞給了李木:
“看見了嗎?
陳莫說他在辦公室裏放了一套能夠以他的名義向某些人發布命令的設備,你剛剛看到的東西就是這套設備。
而陳莫表示,能夠用這套設備,以他的名義發布命令的人,極有可能就是你。
這你怎麽解釋?”
“警官,陳莫這人有汙點吧?
他現在為了脫罪可不是逮誰咬誰啊?
他的話你們也能信?”
“不好意思,他已經脫不了罪了。
至少以他目前的情況,絕不可能通過舉報你而脫罪。
他之所以舉報你,純粹是出於一個‘配合警方’的出發點。
從這點上看,他的覺悟可比你要高很多呀!”
“他哪裏是覺悟高了?他明明就是想汙蔑我!
他就算自己當不了恒星集團的總裁,也不想讓我當!”
“他有這麽無聊嗎?”
林宇攤著手,說道:
“他向我們提供了一些線索,而種種線索表明,你的確就是襲警案的幕後主使。
我之所以到現在還不把所有證據拿出來,是希望給你一個機會,讓你好的也好跟公眾交代。
畢竟,一個認罪態度良好的主管,起碼會讓恒星集團的麵子上稍微好看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