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刑事偵查筆記

第23章 真假何以陳

林宇的計劃得到了很好的實施。

在顧峰的安排下,刑偵隊和莫少卿帶領的夏江區刑偵組開始對除被抓的何以陳外的其他線索,進行了更進一步的篩查。

篩查過程中,警方根本沒有理會何以陳,隻是把他暫時看押在警備局的滯留室裏。

由於最長看押時間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林宇又向顧峰提出了一個建議:

“找到何以陳的身份證件進行比對,確認他與證件上的何以陳不是同一個人。

此情況下,該何以陳就是冒名頂替,妄圖製造假證據來擾亂我們警方調查。

我們有權力對他進行十五日拘留,並對他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林宇這個主意不可謂不損,贏得了顧峰的好評。

經過鑒證科的比對,被抓捕的何以陳與證件上的何以陳並非同一個人。

同時,經過進一步鑒定,證件上的何以陳的相片是用極高明的手法偽造的。

鑒證科對該照片進行了剝離,發現了底層真正的照片。

這張照片,的確屬於被抓捕的何以陳。

這一下,何以陳的罪名除作偽證外,又多了一條偽造身份證件。

兩罪證據充足,且量刑都是三年以上七年以。

如果直接送到監察那裏直接起訴,判七年的可能性極大。

不過,警方的目的是為了調查周小慧被害案,並不是單純的調查偽證案。

因此,現在並非將何以陳送監察的好時機。

於是,在顧峰的協調下,警方和監察達成一致,將何以陳繼續留在警方手中,時限延長至最長的三十七天。

這一下,顧峰總算鬆了口氣。

他們有足夠的時間和何以陳周旋,直至何以陳扛不住交代一切了。

……

三天後,交管部門傳來好消息。

在江城前往湘江的臨湘高速路口攔截到了一輛黑色小眾汽車,汽車的駕駛員與警方提供的何以陳極其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