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對汪錄的家和店鋪進行了仔細的勘查,沒有發現人體碎塊,也沒有發現殺人分屍的痕跡。
如此一來,人肉的來源就變得極其重要,汪錄一口咬定肉是路邊撿來的,可他又說不清具體的地點。
“如果你不告訴我具體位置,我沒有辦法幫你洗清嫌疑。”我微微一笑,起身就要走。
汪錄見我們要走,徹底慌了,急忙把我們叫住,極力解釋著:“我不是不告訴你們具體的位置,是我真的說不清楚啊。”
我沒說話,靜靜地看著他。
汪錄的嘴角有些**,隨後緩緩說道:“那天我去批發市場買肉,開車回家的時候在路邊撿的,當時天又黑,路上又沒有什麽標識物,我真的不知道具體位置是哪……反正就是在那條路上!”
“那你就慢慢想,想起來了隨時告訴我們,我們有都是時間。”我丟下一句話,轉身離開了審訊室。
出來的時候,鄭所長已經靠在沙發上睡著了,我們沒有叫醒他,自顧回到了辦公室。
重案組對目前掌握的信息進行了簡單匯總:
汪錄說自己在路邊撿到了十幾斤肉,沒有骨頭,都是麻將牌大小,是用黑色塑料袋打包好的屍塊。
肉質很新鮮,而且還有血跡,可見死亡時間不久,拋屍的時間也不長。
凶手殺人之後,將屍體分解,切割成麻將牌大小的屍塊進行拋屍,而且汪錄當天隻在路邊看到了一袋,否則他一定會全部撿回去。
這恰恰說明凶手沒有集中拋屍,其餘的屍塊也一定被拋棄或者即將拋棄,隻是具體拋屍地點還不知道。
這次我們依然還是兵分兩路偵破,一方麵調查確認死者身份,尋找附近的失蹤人口;一方麵繼續尋找其他的屍塊。
北槐鎮派出所把所有警力都集中了起來,又從南槐鎮派出所借調了一部分警力,沿著汪錄當天的行進路線,一路仔細尋找其他屍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