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追凶三十三天

第211章 茫茫黑夜,野獸不眠

呂墨一直泡在檔案室研究當年的溺水一案,他發現當年的案件目擊證人還有一人。

那個人前幾天他們剛見過,死者蔣曉雯的哥哥,消失二十年又出現在海港市的蔣浩。

此人離開大三元海鮮飯店後,他們派人一直在追蹤他,一無所獲。

海港市警犬基地派了兩隻警犬,根據蔣浩在飯店的私人用品,全城開始搜索蔣浩的下落。

目前,警犬巴布和警犬愷撒已經在海港市的城東、城北兩片區域搜集完畢,沒有發現蔣浩的身影。

接下來,它們會繼續沿著城南和城西兩片區域繼續搜尋蔣浩。

警局已經通知路段管理處,將全市的監控探頭盯緊了,一旦發現蔣浩的身影,必須趕緊通知他們。

這項秘密尋人的工作必須暗中進行調查,蔣浩之所以隱藏在海港市,大概率是為了複仇。

既然他選擇複仇,那麽他應該也許知道他的仇家是誰。

說不定他的仇家現在也正在到處找他,他們不能讓人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呂墨在筆記本上寫下了蔣浩的名字,如果找到此人,他可以交代出當年碧流河發生的一幕。

不過,換一種思路,他為什麽不報警,而是藏匿在海港市二十年?

老百姓對警察通常都是無條件的信任,一個人不報警,選擇自己單槍匹馬,難道他對警察失去了信心。

或者,他根本就不相信警察。

又或許,二十年前的案件以意外溺水而亡定案,寒了他的心。

又或許,警局內部出現了問題,蔣浩已經秘密調查到警局裏有違背警察信仰的黑手。

不然,他為什麽不求助於警察的幫助?

這一點,呂墨在本子上記了下來,這是一個非常值得尋味的點。

依雲灣女屍和天德湖碎屍,兩名女性脖頸後麵的紅花刺青,這究竟是什麽寓意?

呂墨從檔案室返回刑偵室,打開電腦上網搜索了許多關於刺青的寓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