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為了證明一般,她又向我伸出手來,一把抓住了我的手。
她的手。冰涼到仿佛沒有生命的溫度,仿佛就是一具屍體。
“我那晚沒有死,沒有完全死。”
她撫·摸了一下·身上的衣服——那條血紅色的裙子。
“我很幸運,那天晚上我穿的是這條裙子。”
“我那時候還不知道,這條裙子裏有一根線是血線兒。”
她說,血線兒不是吸食人生命的邪物,反倒是關鍵時刻,能救命的東西。
她的血液向外淌,流在了衣服上。
衣服裏的血線兒。吸收了她的血液,把大部分的血液鎖在了衣服裏,又一點一點地,吐回給她。
但還是有太多的血,透過衣服流到了地上,在血線兒的幫助和保護下,她進入了假死。
所以,才會被第二天發現的人和醫生、執法者,當做是屍體。
“我那天很幸運。”她說,“他沒捅在我心髒上,不然髒器受損,血線兒也救不了我。”
她說,她後來慢慢緩過來了,躲到男友找不到的地方,自己開了這家店。
我問她,為什麽不讓男友知道,為什麽不報仇?
她說:“我這就是在報仇啊。我要讓他一輩子都活在自己殺了人的恐懼裏,每天都在擔憂執法者什麽時候會破案。每天都在擔憂路過的警車是不是來抓他的,門口的保安是不是多看了他一眼……”
我承認。她說的有道理。
如果是我,這種每天風聲鶴唳的日子。可能還真不如進監獄好過。
我也不止一次看過新聞,潛逃多年羅網的人,有些反倒覺得是種解脫。
但,這樣的人也並沒有很多,否則怎麽會值得上新聞。
她男友那樣的人,未必會擔憂愧疚,甚至可能還覺得自己挺了不起,殺了人沒有得到任何懲處。
我在她QQ空間,看到她男友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