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的人,是當時一家國營廠的普通工人,叫魏新民。
政治背景及社會關係,都非常簡單。
他是在自己家裏失蹤的。
當時,很多國營廠,還沒有蓋有樓房的家屬院。
魏新民住在那種老式大雜院裏,帶有能冬儲大白菜的地容。
他就是在地窖裏失蹤的。
據他妻子李愛玲回憶,他下地窖取白菜,卻遲遲不見人上來。
她下去催,地窖卻沒有人。
執法者排除了李愛玲殺夫的可能,經過走訪,鄰居目睹過魏新民回家,但沒人見過他出門,不管是人還是屍體。
他消失了,在自家的地窖消失了。
就像劉婧在地鐵站,消失的兩個半小時。
因為魏新民的失蹤,這則報道的後半段,更像是尋人啟事。
劉婧想知道,消失的魏新民,後來到底找到沒有。
他會怎樣描述自己消失的時間。
即使在今天,也不是所有的新聞,都會有後續報道。
比起繼續翻故紙堆,去執法局顯然更有效率。
執法者當初一定立案了,至少會以失蹤案立案。
她找到當時出警的執法局。
已經五十年過去了,當初負責案子的民警,顯然已經退休、甚至已不在人世。
但她查到了當時案件的卷宗。
如她所料,案子是以失蹤案立的案,而且至今也沒有告破。
如果發現屍體,這案子可能會容易得多。
但那個年代,家家都在戶外做飯,魏新民失蹤時,正是做飯的時間。
想要把屍體搬出院子而不被看到,基本不可能。
卷宗記錄了民警的調查及走訪,主要在失蹤的三個月內。
隨著時間的推移,案子漸漸被人淡忘,直至最終被封存,成為未破的懸案之一,然後再也沒人提及。
劉婧在戶籍處,查到了魏新民當時妻子李愛玲,現在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