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我發現了什麽端倪,純粹是被一個人名給吸引住了。
霍英雄,在一年前新晉崛起的影視紅星,成名之路屬於典型的大器晚成。
四十三歲的時候,霍英雄靠著一部鄉村劇一炮而紅,成為廣大中老年農村女性的偶像。
在此之前,霍英雄一直在劇組跑龍套,聽說整整跑了十幾年,為了成為明星,至今都沒有結婚生子。
我之所以對霍英雄了解的這麽清楚,主要在於,我娘是他的粉絲。
在我回家蝸居的時候,沒少給我娘找,有關霍英雄的個人報道和影視劇。
“沒想到他也在這裏修養,也不知道有沒有機會碰上。”
我娘一直想要一張霍英雄的簽名照,上次進城的時候,還特地跟我說了一嘴。
“林哥,你想什麽呢?”
馬如龍拍了我一下,滿臉好奇的看著我。
“沒什麽。”
我搖了搖頭,笑問道:“如龍,你知道他是誰嗎?”
“霍英雄唄。”
馬如龍低頭看了一眼,撇嘴說道:“廣大中老年婦女的偶像,人送外號婦女之友。”
說完,馬如龍像是發現了什麽,一把將我手裏的本子拿過去。
“林哥,你看看這個。”
順著馬如龍手指的方向,我頓時楞了一下。
一年半之前,霍英雄在雲竹雅舍,宴請他的親哥哥吃飯。
吃到一半,兩人突然打了起來,損毀了三十多套骨瓷餐盤,賠償了酒店將近十五萬。
“兩位警官,侯總看你們忙了一天,特地吩咐廚房,給你們準備了晚飯,我是直接拿到這裏,還是你們去餐廳用餐?”
女主管帶著一名服務員,敲門走進辦公室,笑意盈盈詢問著我倆。
“麻煩你們了。”
我客氣的說道:“陳隊他們吃了嗎?”
“還沒有,那兩位警官還在樓下查閱登記簿。”
女主管不無欽佩的說道:“以前我隻知道警察查案不容易,可卻沒親眼見過,今日一見才知道,何止是不容易,簡直就是廢寢忘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