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點整,趙國峰在市局刑警支隊的會議室,親自主持召開了“01.14殺人案”的案情分析會。
會議首先由秦曉勇介紹了死者的詳細情況,以及所經營的車輛信息、與車主之間的關係、案發當天出租車的運行軌跡等等。
之後,由市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法醫室主任吳法醫介紹了現場勘查及屍體解剖的相關情況。
吳法醫講,案發地中心現場的地表及周邊,因雨雪天氣、圍觀者踐踏等不可抗因素,造成了嚴重破壞,已經無法獲取有效的證據。
經解剖查驗,死者郭文勇身中十一刀,受傷的部位全在身體的左側肋部、腋下及前胸,其右手的虎口、手掌、手指處有抵抗傷。
致命傷是由左胸側前刺入的一刀形成的,這一刀直接貫穿了心髒,使郭文勇心髒驟停、呼吸衰竭、大出血死亡。
死亡時間根據還沒有形成屍斑、以及從胃內容物的消化程度來看,應在淩晨三點到四點之間。
所被刺中的十一刀,每一刀都是下的狠手,其目的就是要致郭文勇於死地。郭文勇肋下所中的一刀刺在了肋骨上,直接致肋骨骨折,可見凶手所使用的的力度。
從進刀的部位、角度分析,凶手是左利手,這點在查訪時一定要注意。
從傷口的切割痕跡、創麵的特征等方麵判斷,凶器是一把單刃刀,寬度三厘米左右,至少長十厘米以上,非常鋒利。
在出租車的駕駛室內,發現了三枚煙頭,已經提取並做了初步檢測,相關數據還沒有出來,但是可以肯定的,三枚煙頭裏都含有DNA成分。
根據外勤偵查員的了解到的情況結合死者的隨身物品來看,其使用的號碼為138XXXXXX12諾基亞手機及隨身攜帶的人民幣三百五十餘元不見了。
其他的物品包括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家門鑰匙等物品全都還在衣兜裏裝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