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車焚屍的現場勘查了五個多小時,法醫技術人員有些喪氣,忙了個四腳朝前,基本上可以說是毫無收獲。
隻是根據發動機號,確認了車輛的情況,這輛車的車主是王雅麗,她是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浙江省義烏市人,現年三十四歲,家住平城市開發區“麗園湖小區八號”別墅,單身離異,家裏有保姆、阿姨兩名。
1999年九月六日十七時三十七分,由設在開發區濱江大道的公司出來,駕駛自己車牌號為平A6X8X8的寶馬轎車回家,此後人車失蹤。
燒車焚屍現場的車輛,就是王雅麗所駕駛的那輛寶馬車,被焚燒的屍體是不是王雅麗,現在還不能確定,需要進一步確認。
王雅麗的寶馬車最後出現的地方是106國道平城段762公裏的監控視頻探頭內,當時的時間是九月六日二十時四十五分二十九秒,車輛由西向東行駛。
沿此路線,是可以上了去往燒車焚屍現場的土路上的,但是路上再無監控設備,難以確定車輛的具體去向。
九月七日至九月九日,王雅麗名下的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兩張儲蓄卡,分別在本省的其他兩個城市的櫃員機、櫃台等處取款合計二十二萬七千元,後卡片被凍結,卡內仍存有人民幣五十六萬餘元。
持王雅麗的儲蓄卡取錢的,是一名年齡約二十至二十五歲的男青年,該男子身高一米七三左右,中等身材,帶棒球帽、眼鏡,有遮掩相貌的目的,也確實起到了作用,沒有監控視頻能夠完整清晰地反映出其相貌。
王雅麗曾有過婚史,與1996年3月離異,育有一女由其前夫撫養。
她的公司主營服裝鞋帽類的批發業務,在本省的業務量很大,人車失蹤前曾對公司的人說,九月七日要去鄰省談一筆業務,所以當時並未引起其他人注意。
九月八日下午,鄰省的客戶打電話到公司,追問王雅麗為什麽至今沒有來,打手機也打不通,公司的人才知道她並沒有去,打她的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隨即向開發區公安局報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