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米雷斯如實將原話帶給了利雄鹿和劉二。兩人既喜悅又鄙夷,如果以後他們碰到的敵人都是這個德性,那就太好了。
“一營休息,二營警戒,雖然他們認栽了,但是千萬不能讓他們溜了。”
“溜不了,真把他們放走了,我們兩個就帶著腦袋去見統製吧。”
一夜無事,轉眼就到了第二天。
一大早,利雄鹿和劉二早早地收拾妥當,全副武裝地站在隊列的前麵。
雖然身後的兩個營前一天經曆了一場大戰,但是士氣高昂,看不出一絲的疲倦。
現在隻要利雄鹿一聲令下,他們可以在半個小時內拿下麵前這個討伐軍的營地。
但是統製說了,沒有必要付出無謂的犧牲,三利軍每一個士兵的生命都比白人的將軍的命珍貴一百倍。
大約八點鍾的時候,討伐軍營地的大門被緩緩地拉開了,緊接著就看到四五個大腹便便的白人一路小跑從裏麵出來了。
利雄鹿和劉二對視一眼,決定按原計劃行動。
兩軍此時相聚不過二百米,但是他們足足用了一分鍾才跑過來,達到的時候已經累得氣喘籲籲了。
利雄鹿剛才的想法變了,根本用不著半個小時,一個衝鋒,十分鍾就能把敵人解決掉。
蘭帕德一邊擦著汗一邊偷偷觀察眼前這支莫名其妙的叛軍。
從膚色上看,大部分是印第安人,少部分是黃種人,搞不懂他們怎麽會混到一起去的。
這些叛軍的頭發非常短,幾乎和自己的光頭有得一比。
在他的印象中,不管是華人還是印第安人,奇特的發型有很多種,但是絕對沒有這個樣子的。
蘭帕德還注意到了他們的槍,確實是一種他從來沒有見過的步槍,又粗又短,看起來確實比肯塔基長步槍的威力要大。
利雄鹿和劉二知道蘭帕德在觀察他們,但是他們並沒有阻止,讓他們看清楚了也不是一件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