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混跡在北宋末年

第50章《宋刑統》

趙楷這就要給王德上刑,再加上他此時的表情,這可把王德和高坎給嚇壞了,連連求饒,同時王德的眼光直看聶山,那個意思就是在求救。

聶山此時已經把事情弄得很清楚了,這王德實在是沒有必要再做掙紮了,若是惹惱了趙楷,這可就不值當了!

於是聶山再次一拍驚堂木,喝道:“王德,此件人證、物證均在,證據確鑿,爾等休要再狡辯了,難道你真的不怕開封府的大刑伺候嗎?”

聶山在說的時候,眼睛是看向王德的,衝著他直眨眼,而這個眼色,正好背著趙楷,趙楷看不到,但趙有恭可是看的一清二楚。

王德不傻,自己幹過的事兒,沒法抵賴了,見到聶山的眼色,也馬上明白了,好漢不吃眼前虧,趕緊招人了得了,免得受皮肉之苦,該咋判就咋判吧。

王德隻好哎呀一聲,雙手伏倒在地,給趙楷直磕頭,說道:“小人該死,小人錯了,是小人向錢二行賄....”

王德招了!

坐在正堂之上的趙楷滿意了,嘴角露出了微笑。

趙楷笑眯眯的問聶山:“聶知府,既然罪犯已經招認,按照《刑統》,該如何判啊?!”

趙楷說的這個《刑統》指的是宋代的法律《宋建隆重詳定刑統》,簡稱《宋刑統》。

聶山輕撚胡須,慢慢答道:“啟稟惲王殿下,此案,犯人已經認罪,按照《刑統》,錢二受賄十兩紋銀,受財未枉法,罪可減一等,行賄與受賄同罪,高坎為王德從犯,再次一等,張擇端雖不知道畫作為何事,但也是明知假而做,再次一等,判錢二、王德徒一年半決脊杖十八,錢二逐、王德放;判高坎徒一年決脊杖十三,放;判張擇端脊杖一百決臀杖二十,放;賄充公!”

聶山說的平平淡淡,趙有恭則是聽得雲裏霧裏。

這裏解釋一下,宋代的刑罰有五種,死刑、流刑、徒刑、杖刑、笞[chī]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