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刑按察使司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兼具司法和監察職能,振揚風紀,澄清吏治,審核刑獄,兼領本省驛傳。
等於這是一個法院加監察委員會加警察局加監獄還得加上郵政局功能的部門。
你說雜不雜。
主要也是古代需要法院處理的事情不多,基本上來說是針對官員的,平民很少能上升到按察使司的。
階級是一座大山,平民沒有多少享受法律的權利,更別說賤籍的奴婢下人了,所以法基本上是為官員準備的,法的罰是為官員準備的,法的權也給為官員準備的。
電視裏可以看到古代村民報官,擊鼓鳴冤,但這畢竟是極少數,絕大多數的普通人走不到那個鳴冤的鼓前,更敲不響它。
它像一個裝飾,它是會響的,隻是平民百姓你很難走到它麵前。
而且地方縣衙村鎮都沒有設立相應的司法部門,基本上有矛盾找村老,或者族長解決,真鬧到見官了,知縣知府,那也都是行政單位,又不是各個都是專業的法官。
是否可以將之分一分呢,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國內生產力要發展,要增加生產力,得讓人民出來工作,來工廠,來經商,那麽就必須得保障他們的權利。
現代文明下各個發展良好的國家都必須有健全的律法來保障人權的權利。
同時司法和監察職能位於一個單位手上,自己監察自己麽。
要發展就得都發展,政治,經濟,法律,文化,落下一個都會成為木桶的短板。
“方臬司,我卻有一件事情需要你幫忙。”
“殿下請說。”
“提刑按察使司事務繁忙且紛雜,我打算將之分一下,將司法,監察,驛傳三部分分開。”
方時心裏咯噔一聲,這是來就大張旗鼓的要削他的權啊,心中錯愕難以言表。
新官上任三把火也沒有這麽燒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