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三國:從單騎下揚州開始

第124章 嚴明軍紀

邾縣公署外,劉基命人將擾民的六十九個軍士押上審判台。

對於這些犯事的軍士,劉基當然不會學呂蒙那樣,士兵拿個老鄉的鬥笠就直接處死,這樣做雖然能滿足百姓的獵奇心態,但卻肯定會損害軍心。

而劉基也反思之前自己的做法,他確實將後世許多好的治軍方法都搬入軍中,但這些手段隻能稱之為“術”!

劉基軍依靠這些“術”,使軍隊在戰鬥力這一點上勝過同時代的許多軍隊。

但劉基治軍的手段,還遠遠達不到“法”的程度。

劉基麾下軍隊的軍法,和東漢軍法幾乎沒有差別,因為劉基之前根本就沒有花時間在修改編纂軍法上。

關於擾民這一點,此前劉基也隻是經常口頭說說,並沒有把它落實到軍紀裏。

因此,軍士們在攻克邾縣後,才會發生軍士擾民的慘劇。

這一事件讓劉基重視起自己手下軍隊的軍紀來,雖然劉基可以打包票的說,他的軍隊要比同時期其他諸侯的軍隊文明得多!

但是,劉基向來不是一個喜歡“比爛”的人,除了食利者,應該沒人喜歡“比爛”吧?

既然劉基有能力做到更好,那為什麽不呢?

不然自己和其他“人渣”封建統治者又有什麽區別呢?

最主要的是,“比爛”又怎麽能滿足劉基作為穿越者的優越感呢?!

所以,劉基拉著高岱、劉曄、諸葛亮、董襲、甘寧等人,連夜草擬了一份新式軍法!

這項文件被命名為《淮兵課》,其中對軍紀做出指導要求,而今天的這場軍事審判,就是依照《淮兵課》來裁判的。

“軍士陳二,奪民黃大目絹兩匹,錢六吊。依《淮兵課》,擄民財直錢五千以上者,笞三百!立刻行刑!”

劉基的侍從張世念出判決,立刻就有人上來押著這個名叫陳二的軍士到一旁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