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三國最強特種兵

第23章 收典韋

一群咒罵王家的人,對偌大的王家來說不足為懼。王家立足廣縣,這麽多年了,也不是沒被人罵過針對過。然而有劉梟撐腰的百姓,他們的咒罵,他們的一舉一動,都讓王鈺和王瑾尷尬,因為王鈺和王瑾難以還擊。

柳承等人卻是暗自慶幸。

得虧先前改換門庭支持了劉梟,如果死死和王家綁在一起,說不定他們的名聲,也要跟著王家一起臭大街了。

誰都清楚王家的名聲毀了。

“肅靜!”

劉梟大喝一聲。

大堂上,頃刻間安靜了下來。

劉梟的威望在百姓中,尤其是在這些飽受傷害的百姓中,有著絕對的威望。因為有劉梟的存在,他們才能申冤。

場麵安靜,鴉雀無聲。

劉梟目光落在王朋的身上,道:“王朋,你謀害無辜、賄賂官吏、**女子等……一樁樁,一件件,可謂罪大惡極。你心思之歹毒,不殺你,本官無法向廣縣百姓交代。不殺你,本官無法向朝廷交代。不殺你,本官枉為一方父母官。本官判你死罪,立即執行。”

相比於隋唐時期的刑法,這時代的死刑執行並不難。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官員的安排。

漢代時期,死刑複核剛剛起步,而且僅僅隻是對朝廷的高官起作用。俸祿二千石以上的官吏,被處死前,得上奏皇帝,需要皇帝的複核。

到隋朝時,確立了死刑的三複奏製度。即行刑之前,要三次奏報皇帝。因每起死刑案件,都要複奏三次,故稱“三複奏”。

《隋書·刑法誌》記載:“開皇十五製:死罪者,三奏而後決。”即通過三次奏請才能決定是否最終處以死刑。

到唐朝時,唐太宗修訂完善了三複奏,規定了“三複奏”和“五複奏”兩種。即地方的死刑案件適用“三複奏”,京師的死刑案件適用“五複奏”。司法官員不奏而擅刑者,會被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