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城有宵禁,一到入夜大街上便再也見不到行人,除了更夫就隻剩下衙門裏的差役了。
被押著回衙門的路上,寒風吹著,駱永勝的腦子便清醒的很,此夜之事不敢說全數了然,但也清晰了一個十之八九。
這個差頭,百分百知道自己不可能是什麽朝廷要犯的同黨,所以,他在陷害自己。
陷害的目的又是什麽呢?
前世的人生經驗告訴駱永勝,天下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更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損人利己的事情可以幹,但損人不利己的事,成熟的人一定不會幹。
差頭如果是圖錢,完全可以把錢揣走了事,沒道理把自己給抓走,因為他駱永勝可以賺第一個一貫錢,就可以賺第二個。
隻要是圖錢,差頭隻需要每隔幾日來一趟,在這個沒有法治的時代,對付駱永勝這種沒有身份的流民乞丐,就可以橫行霸道的將錢搶走。
所以說,放駱永勝一馬,其實就是為自己留下一隻可以不停下單的雞。
何苦殺雞取卵。
那麽有了這個推斷,駱永勝很容易往下繼續推測。
很顯然,有人盯上了這份收屎溺的買賣,而且這個人,應該還恰好與當下抓自己的這位差頭沾點親戚。
搞死自己,取而代之,真是合情合理。
想到這裏,駱永勝不禁有些哭笑,果然,隻要是有利益的地方,一定會有爭鬥,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商場爭鋒,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隻能說與封建王朝相比,後世的商鬥反而顯得文明了許多。
這還沒怎麽著呢,出手就要別人的腦袋。
“我還有三貫錢的家私,願意傾囊供給官爺,隻求官爺放小的一馬,讓小的餘生行乞苟活。”
衙門是一定不能去的,去了,必是死路一條。
駱永勝想想,自己在這個時空可沒有什麽當官的親戚,也不敢奢望有貴人相助,一旦往鬼頭刀下一跪,哪裏有本事等來一句‘刀下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