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黃廉等人是否聽進去了,但這次由歐陽辯主導,自然是要查的。
“大人,我們該怎麽查?”
李定問道。
歐陽辯沉吟了一下道:“案件本身我們不需多管,我們隻需要知道張大人在其中是否有依靠三司使身份強買的嫌疑即可。”
李定點點頭。
程顥道:“具體我們要查什麽?”
歐陽辯輕鬆道:“一是張大人買房的時間,二是買房的價格。”
程顥會意道:“大人英明。”
閻詢笑道:“倒是簡單,買房時間契約上就可以查到,買房的價格,契約上也一目了然,隻是這能夠說明什麽問題呢?”
歐陽辯笑道:“張大人擔任三司使之前,就已經在京城就職,所以如果是在他擔任三司使之前購買房子,那麽就不存在依靠三司使的身份強買房子。
如果是在擔任三司使之後買房,我們就要看購買的價格是否符合市場價,如果是按照市場價購買,也不存在強買的問題。”
黃廉道:“如果契約上寫著市場價,實際上交付錢財是少於契約上所寫價格呢?”
歐陽辯搖搖頭:“這不合理,劉保衡欠三司的錢是一定要還的,該多少還多少,他不可能契約上寫市場價,卻願意接受少收錢,因為這對他來說明顯是吃虧的事情。
除非是張大人願意讓三司做假賬,用房錢抵所欠三司賬款,但這很難,風險也很大。
不過還是有被脅迫的可能,所以我們還是要再加一項,查銀行流水。
這麽大金額的交易,現在一般都是通過銀行轉賬,很少用現錢的。”
程顥欽佩道:“如此一來,事情可以水落石出矣。”
他們一行來到店宅務,亮明禦史身份,找到劉保衡和張方平簽訂的原始過戶契約,時間是嘉佑五年元月,過戶價格是一千五百貫。
歐陽辯特意讓店宅務找出付款憑證,果然使用的是銀行轉賬,恰好是農業銀行的賬戶,上麵顯示價格與契約價格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