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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我的文學創作之路

林子軒站在講台上,侃侃而談。

“諸位可能知道,我畢業於美利堅的哥倫比亞大學,學的是經濟學。”林子軒講述道,“剛到美利堅的時候,看到這個國家的繁榮和強大,說實話,我曾經迷失過。”

他在課堂上毫不避諱的說起了曾經在美國的那些日子,那些肆意玩樂,毫無追求的時光。

這無疑是他的黑曆史。

可林子軒知道即便他現在不說,隨著他名氣的增大,將來也會有諸如《我和林子軒在紐約的二三事》或者《我記憶中的林子軒》,這類文章出現。

畢竟,當時在紐約的留學生有不少人都知道他的劣跡,抵賴不了。

特別是這次和徐至摩的見麵,回憶起那時候的時光,林子軒覺得與其將來被人挖出來,不如自己找個機會坦承一切。

如果他是普通人自然不用在乎,他又不是聖人,誰還沒有一點人生的小汙點呢。

可他是名人,名人的隱私一向是媒體的最愛。

他在春風得意的時候可以微微一笑,不必在乎,然而,一旦遇到麻煩,那些落井下石的人絕不會放過揭他的老底。

那些人還會得意洋洋的說早知道這家夥不是好人,在紐約的時候就是一個紈絝子弟。

這就是社會的現實。

林子軒自己說出來叫做自嘲,敢於自我批評,別人說出來那叫抹黑,是居心叵測的攻擊。

當然,他說出這段黑曆史不是要做自我批評的。

“在紐約的兩年,我大部分的時間都在迷失中渡過,直到有一天,我在紐約的中國城遇到了一件事。”林子軒沉聲道。

這裏他杜撰了一個在紐約唐人街發生的故事。

華人被外國人戲弄和毆打,其他華人卻敢怒不敢言,他上前製止,卻被外國人打了一頓。

這種事情在美國經常發生,他也看到過,所以說的很詳細和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