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軒不知道自己被彼得遜律師忽悠了,他不怎麽了解美國的出版行業,不過這家出版社給他的稿酬和版稅相當不錯,他也就同意了。
彼得遜律師在這點上沒有欺騙林子軒。
他給林子軒爭取到了美國著名作家才有的待遇,他覺得《亂世佳人》值得這個價碼。
佐治亞州的出版社動作很快,他們對於林子軒的詩集興趣不大,隻是附帶出版。
他們重點關注的是《亂世佳人》,從小說的上半部就可以看出這是一部規模宏大的戰爭史詩,而且是從美國南方人的視角來講述的故事。
美國的內戰雖然結束了幾十年,但南方人和北方人之間仍然有著巨大的矛盾。
出版社在了解了林子軒的情況後,準備先出版《亂世佳人》的上部,等到林子軒寫完小說後再出版下部。
林子軒翻看著出版合同,他估算了一下。
按照《亂世佳人》在美國和全世界的風靡程度,他靠著這本書的版稅就能成為大富豪了。
以後好萊塢想要拍攝《亂世佳人》的電影,還要給他改編電影版權的費用。
美元在這個世界上還是很堅挺的,在1921年,一美元可以兌換一塊六角銀元。
他需要委托一位信得過的律師替他管理這筆以後的巨大收入,彼得遜律師很適合這個角色,此人是張康任的朋友,值得信賴。
於是,林子軒簽署了一份委托書,彼得遜律師將全權代理林子軒在美國的一切事務。
畢竟,在這個年代的美國,華人的地位不高,想要辦事情隻能依靠美國人。
為了長遠考慮,林子軒有心和彼得遜律師打好關係,建立深厚的友誼。
他來到美國不隻是和季鴻明打官司,還要把自己的電影賣出去,賺取美國人的金錢。
彼得遜律師對中國的電影頗感興趣。
他能和張康任交朋友,不僅因為兩人都是哥倫比亞大學的校友,還因為他對神秘的東方世界有著濃厚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