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幻物有很多種。對我來說,除了品嚐過一次大麻之外,迷幻搖滾、酒精、睡到半夜起來抽煙,都有著不同的致幻效果,具體來說,迷幻搖滾是散步式的幻覺,酒精是狂奔,半夜醒來抽煙則像是駐足於十字路口。
發燒是另一種形式的幻覺,那就像是被內部的力量拋出去,不知道會飛行多久,也不知道會掉落在哪裏。這讓我想起了鍋仔那封著名的遺書,天空中飛行的石子答案或許就在小石子最終墜落的地方。
我帶著燒去找咖啡女孩,她仍舊是坐在空屋子裏唯一的床墊上,見到我的第一句話是:“那天你到底帶上門了嗎?”
“什麽帶上門?”
“那天你擦了馬桶,去了拆遷工地,混了飯,噢對,還有一個女高中生住在我這兒,早晨走了。你還記得嗎,我說過你出門時候忘記關門了。”
“那天發生的事情真多啊,非得借著這些特殊事件,我們才能記起一些平淡無奇的事情。”
“我不要你在這兒抒情,你到底關上門了嗎?”
我用力拍我的額頭,這件事即便在當時都想不起來了,像一粒鹽溶化在海水裏,無影無蹤,不可追尋。我說我正發著燒呢,腦子是一條彎彎曲曲的死胡同,什麽都想不清楚了。“丟什麽東西了?”
“什麽都沒丟,倒是多了些東西。”
“什麽?”
她從枕頭下麵拿出一個小紙包,從練習本上撕下來的白紙,打開,裏麵是一堆鉸下來的指甲,半透明的,很細碎,看不出是誰的。當然,我從來沒有在她房間裏鉸過指甲。
“這不是我的。”我說。
“也不是我的。”
“有可能是那高中生的。”
“那姑娘塗著那麽黑的指甲油你沒看見?”
“真沒注意到。”
“早說你是個不合格的偵探。”
“我在發燒呢。”我說,“也就是說,有人趁我沒關門的時候,到你房間裏來剪指甲,然後,什麽都沒碰就離開了,也沒關門。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