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道變了。
聽著奇洛的話,在伏地魔的心裏莫名其妙的生起了這樣的感覺。
想一想鄧布利多的時代,在那時候,戰爭魔法還留在巫師的手裏,在魔杖之下,洶湧的火焰如潮汐般蔓延擴散,改天換地的能力讓巫師就像是古時候的神明。
雖然後來戰爭魔法被集中封存銷毀,可是到了他伏地魔的時代,巫師掌握的力量仍舊如神明般的浩瀚。
在他三年級的時候雖然沒有與火龍搏鬥過,但是殺死一頭火龍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事情。
結果呢?
你看看現在的巫師都是一群什麽東西?
什麽樣蹩腳的家夥都能夠成為霍格沃茲的教授?
製服一頭巨怪還需要動用他伏地魔大人的力量,結果到頭來,這個魚唇的人類竟然連一隻小小的三頭犬都搞不定?
伏地魔有點生氣,一方麵是因為這個魚唇人類糟糕表現,至於另外一方麵。
想我伏地魔貴為黑魔王,現在卻要寄宿於一隻弱雞的身體裏,他體內的魔力甚至沒辦法讓自己恢複狀態,最過分的是,這一代的巫師甚至都不是新生代的對手。
被一個二年級的小家夥打碎了鼻梁骨,這也是一名教授能幹出來的事兒?
等自己複活,等魔法石到手,自己一定要親手處理掉這一代的渣子,雖然這可能會造成食死徒隊伍人才的斷檔,可隻要有他伏地魔在,食死徒的隊伍就不會丟失名號。
至於他伏地魔,擺脫了死亡的陰影,永生不死的力量,我即是……
天命!
“主人……
主人……
那隻三頭犬……”“閉嘴蠢貨,一隻小狗狗都打不過,你還有什麽用。”
伏地魔憤怒的說著,如果有魔杖在手的話,自己一定要用鑽心剜骨好好的教訓教訓這個家夥。
“那可是三頭犬啊主人。”
奇洛哆哆嗦嗦的說著,“我很虛弱,主人,我覺得我的魔力不足以戰勝一隻三頭犬,我的魔咒甚至無法穿透他的皮毛,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