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按照塔莎·格妮的吩咐,確實在好好招待弗裏克。
他將弗裏克請到一旁的偏廳,讓侍女奉上他這裏最好的茶點。
他坐在一旁,仔仔細細的觀察著麵前的光頭。
他想從光頭身上找到一些值得他重視的地方。
但是很遺憾,這個光頭就是個強壯點普通人罷了。
他不禁想起那個少年,或許那個少年身上有值得他們重視的東西。
如果沒有,那麽這兩個人就已經是死人了。
他非常討厭利普斯,他很想教訓利普斯一頓。
但是沒有塔莎·格妮的命令,無論他再討厭,再想,也必須要忍著。
因為他叫利普斯·格妮。
他很欣賞這個光頭和那個少年,因為他們敢對利普斯動手。
他也很羨慕這兩個人,因為他們動起手來可以毫無顧忌。
他也很同情這兩個人,因為他們或許會死在今天。
但是弗裏克確好像完全不擔心他的處境。
他按照威爾頓吩咐將利普斯放了。
他心安理得的享受著現在的一切。
他現在唯一苦惱的就是怎麽處置手中的這兩把劍。
扔掉一把,他覺得可惜,那把舊劍至少還能換些錢幣。
拿在手裏,他又覺得別扭,難道讓他左右開弓,兩劍雙飛?
他想著等離開這裏,一定要把其中一把劍賣掉。
弗裏克是放開了利普斯,但是格雷卻不敢放他離開。
他敢肯定利普斯隻要出門,肯定會帶回一堆麻煩事。
他答應塔莎·格妮要好好招待弗裏克,那就肯定會好好招待。
他答應過不為難他,肯定就不會為難他。
而且他最討厭麻煩事。
所以為了避免麻煩,為了完成塔莎·格妮的命令,他讓兩個護衛牢牢守住門口,不讓利普斯踏出分毫。
利普斯惱羞成怒的質問道:“格雷,你就是塔莎·格妮的一條狗,就是格妮家族的一條狗,誰給你的膽子不讓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