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細妹很小的時候就明白,這世上的神恨她。
六歲那年,她學著阿婆的樣子,在村頭土廟裏跪了整整一宿,可第二天,阿媽還是走了。
阿媽的婚禮很簡單,沒有花轎,也沒有喧天鑼鼓,她所有的聘禮隻是一件嶄新的花衣裳。
阿媽的嫁妝也很簡單,阿爸去世後,這個貧苦的家已經拿不出什麽像樣的東西,阿媽唯一的陪嫁就是剛滿三歲的弟弟。
她也想去,即便以物品的名義,可那戶人家是不要賠錢的女娃的。
臨近傍晚的時候,阿媽牽著弟弟,跟著那個瘸腿男人走了。
她哭著跟出了二裏地,那個陌生男人不耐煩地推搡,她一次次爬起來再跟上去。
阿媽也哭了,蹲在地上摟著她,久久不肯撒手。流著鼻涕的弟弟什麽也不懂,看著阿媽哭也跟著哭。男人被他們哭得煩躁,罵了句難聽的髒話,飛起給了阿媽一腳。
阿媽收起哭聲,無聲地掉著淚,手卻忙不迭地去擦她的臉。
“聽話,回去吧,”阿媽聲音囔囔的,“再晚路就不好走了。”
男人憤而拖起阿媽,阿媽護著弟弟,三個人拉拉扯扯地向前走去。她獨自跟在後麵,赤腳跑過山路,一聲聲地喊著阿媽。
阿媽被男人扯著頭發,回不了頭。
最終她累了,倒在地上再也沒有力氣爬起來。
她趴在泥地上無聲嚎哭,看著西邊的日頭一點點消失,連同阿媽小小的影子。吳細妹伸出胳膊,徒勞地張大手掌,卻抓不住太陽,也留不下阿媽。
星光落在枝頭的時候,她回到了失去所有至親的家。
風雨飄搖的老屋裏,如今隻剩下瞎眼的阿婆。在她所剩無幾的童年裏,也隻剩下這一個殘缺的親人。
“你不要怪她,”阿婆沒有牙的嘴皺成一團,“她也是要活的,女人家沒辦法的。”
那她該怪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