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50個超真實罪案故事

第二章

黃元斌交代的作案過程,和我們案情分析時的推斷完全相符。

一月一日上午,他騎車路過死者門前的小路,看到死者在外麵掛曬剛洗的內衣,他為死者白皙的皮膚所吸引,便下車拐進了場上,假說自行車鏈條脫落,需要借用一把螺絲刀,和死者搭訕起來。言談中得知死者丈夫也在外地打工,家中就是死者一個人居住,遂心生了歹意。

一月二日晚上,先到家北端路旁一家裁縫鋪裏,拉開窗戶,偷了一把剪刀揣在懷裏,走向死者住處。到死者家時夜色已深,周圍的住戶已沒有燈光。他戴上手套,擠碎東房氣窗玻璃,打開氣窗,鑽進室內。見死者熟睡,就脫掉外衣,掀開被子,想鑽進被內。不料死者驚醒,大呼捉賊,他急忙捂著死者的嘴巴,掏出剪刀威脅。但死者亂蹬亂踢,掙紮著呼救,慌亂中他用剪刀向死者頭部紮去,並用手緊緊卡住了死者的脖子,直到死者沒有了聲息。隨後他在木箱上摸到一塊折疊著的布,覆蓋在死者的頭上,拉下褲子,實施了*。然後,拿起窗前桌旁一根木棒,將窗簾挑緊蓋嚴,拉開了房內的電燈。打開櫥門,見裏麵裝的都是衣服,就轉到床後,看到牆上有一處沒有封嚴的小洞,伸手進去,摸到一隻小小的鐵皮筒罐,打開一看,是三枚銀元,就隨手裝在口袋裏。轉出來後,用被子把死者蓋好,拉滅了電燈,從中屋房間出來時,順手將櫃上的收錄機拎起,走出大門回了家。

回家後,他將收錄機和剪刀、手套裝進旅行包,準備第二天離家去蘇州建築工地打工。在張王港至沙洲港的客輪上,想到這些東西不能久留,雖對丟掉收錄機心生不舍,但為了毀贓滅跡,仍悄悄將裝著收錄機、剪刀等物品的旅行包丟棄在長江裏。

到沙洲港後,在嫁到這裏的姐姐家吃了晚飯,把三枚銀元交給姐姐保管,第二天一早,乘班車去了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