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種族相遇,想要開啟種族遊戲,被動反擊方就可以享有優先製定遊戲規則的權利。
製定規則的一方需要先提出種族遊戲申請,申請通過之後便能即時生效。
種族遊戲一旦成立,攻守雙方都不得違反遊戲規則,否則會被律法直接判負。
律法是絕對公平公正的,不會偏袒任何一方,哪怕是神級種,一旦違反了遊戲規則,照樣判負,沒得商量,也無任何借口可言。
相對的規則製定方,製定遊戲規則的時候也要滿足最基本的‘公平’性,不能從規則上明顯的偏袒某一方,否則律法不會給予承認,會駁回遊戲申請。
但再怎麽公平的遊戲規則,也是不公平的。
交界地上的種族千千萬,每一個都有著不同的特性,有些種族甚至都不是碳基生命,亦或是矽基生命體,而是純粹的靈體。因此種族的強弱差距非常的大。
遊戲規則又不能讓弱勢方得到額外偏袒,看似公平的遊戲規則,實際上隻不過是強者恒強,強大的種族天生就是優勢方。
許安提出的‘1V1擂台賽’是最為簡單,也是最為暴力的遊戲規則。
己方派出一人上擂台掐架,死活不論,一局定勝負。
一般來說每個種族都有自己的‘遊戲製定方案’,在製定遊戲規則的時候,盡量會把遊戲規則繁瑣化。
遊戲規則上要做到公平。
但遊戲場地,天氣氣候,遊戲方式等等諸多複雜的因素都可以在無形中影響到遊戲勝負,製定方完全可以製作更利於自己種族特性的遊戲。
像1V1擂台賽這種簡單粗暴的遊戲規則,鮮有種族會製定出來,除非規則製定方有絕對的把握能碾壓挑戰者,可……既然你都能碾壓別人了,別人又不是傻子,為啥還會來找你麻煩呢?
巨螳螂‘卡茲克’和樹人‘格魯’同時將目光看向許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