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先生,是您找我?”養雞場的豪華包廂內,鼻青臉腫的喬,小心翼翼的看著摟著兩個美人的托尼·溫迪斯問道。
沒錯,托尼來時在外麵巷子裏挨揍的,正是此前偷過喬西的車的巴巴羅·喬。
此時距離黑手黨大佬斯伽帕給的期限,已經過去兩天了。
這兩天,喬其實並不是一點事兒都沒做。
而是在籌劃著搶銀行。
因為這是他所能夠想到的,能夠最快籌到錢的方式。
隻是銀行真不是那麽好槍的。
現在距離大蕭條過去也沒有多少年。
經曆過那個最混亂時期的芝加哥警方,在武力方麵準備是非常充足的。
雖然不至於用上衝鋒槍等自動武器,但是霰彈槍和步槍,基本上每輛警車裏都會配備——看過約翰·尼德普的公眾之敵就知道了,搶銀行你沒四五個人手,沒有足夠的火力,沒有接應的汽車,那簡直就是找死。
而且不僅僅是警察,大部分銀行的保安,基本也會配備霰彈槍。
喬有什麽?除了一把M1911之外,什麽都沒有。
當然了,車可以偷,他以前經常幹這事兒賺零花錢,也算是熟門熟路。
但是武器和人手就不行了,好的武器,那必須是真金白銀買的,人手也必須是可靠的。
這些都不是短時間內就能準備好的,需要相當的時間去籌備。
什麽準備都不做,腦子一熱拿著槍就衝進銀行的人不是沒有,但99%的結果都是橫屍街頭。
喬的目的是搶到錢,而不是送死。
所以不可能那麽快就動手。
而今天,他本來是來西區找一個以前的朋友的,想要約對方一起幹。
隻是他一提,對方果斷拒絕了,因為對方剛剛搭上了愛爾蘭幫,獲得了一條不錯的財路,雖然不是很暴利,但是勝在風險小。
這種情況,自然不可能昏了頭去和喬槍銀行玩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