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不知道,他無意間的猜測,是對的。
托尼·溫迪斯要他做的,不是別的事情,還真就是殺人。
而目標也不是別人,正是托尼·溫迪斯的妻子瑪格特,以及喬西這個瑪格特的“情夫”。
當然了,主要目標還是瑪格特。
瑪格特不是想離婚嗎?不是想讓他掃地出門嗎?
那就讓她去死好了。
隻要瑪格特死了,那麽在她已經沒有別的親人的情況下,原本屬於她的巨額財產,自然就落到他的身上了。
不過這件事情,也並不是簡單的買凶殺人那麽簡單的。
黑幫仇殺那一套模式,在真正的上流人士之間,是行不通的。
畢竟在自由國度,資本家才是真正的掌控者。
所謂的黑幫,大部分時候不過是拾取他們牙慧的鷹犬而已。
同樣的例子,港城黑幫最張狂的時候敢和軍警叫板,但除非是類似張子強這樣半路出家的過江悍匪,有聽說過哪個土生土長的黑幫去懟那些個豪門世家的?
如果托尼·溫迪斯要是真敢讓喬不管不顧的直接去殺了瑪格特。
那麽萬一哪天喬進去了把自己給供出來,就算警察不找他麻煩,瑪格特父親的那些朋友,也絕對不會放過他。
所以托尼·溫迪斯必須用一個天衣無縫的計劃,把自己徹底的摘出去才行,就算是喬供出他,也沒人信的那種。
而在把喬叫來之前,這個計劃已經在他的腦海裏基本成型。
不過托尼·溫迪斯並不會一開始就將整個計劃告訴喬。
“我要你做的事情不是一件,而是幾件,不過放心,都不難。”托尼·溫迪斯緩緩說道“比如第一件事情,就是需要你去跟蹤我的妻子,拍到她和出軌對象的照片,然後找機會偷到她隨身攜帶的皮包,這一千美元,就是這第一步的酬勞。至於之後的事情,等你做完這些之後,我會再通知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