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漢腳們都被關押在家祠後的柴房裏,這些家夥都是縣裏遊手好閑的混混,都是些光棍鰥夫之類無親無故的邊緣人。
這些人就算是有親人,親人也巴不得他們不要回家,就算是失蹤些日子也不會有人關心。
大明朝官府,向來講究一個民不舉官不究,沒人報案就算是人死了,也不會有人來過問的。
蘇澤當然不是聖母心發作,這些羅漢腳打傷了長寧衛很多青壯,平日裏在縣城也是欺行霸市,本身就是死有餘辜。
但是蘇澤隱約有些賺錢的想法,實現這些想法自然需要人力。
如果能夠收服這幫羅漢腳,說不定能夠成為他的助力。
處理了這些羅漢腳之後,長寧衛宗祠又在廣場上設宴,紅紅火火的慶祝了一番,家老阿公又拿出一張字據,對著蘇澤說道:
“阿澤仔,這是二十畝蘆田的字據,宗祠公議獎勵給你的。”
蘇澤連忙接過來,蘆田不是朝廷法定的田畝,在福建這個地方是不上魚鱗清冊的。
大部分蘆田都是被民間豪紳或者大宗族占了,所以這份字據隻是長寧衛內部的約定。
後世七叔公那本民國修訂的族譜中,就有不少這樣的字據,這樣的約定雖然不是朝廷頒發的地契,但是在長寧衛內部卻有極強的效力。
這也是為什麽家祠是整個宗族最重要的機構,家老阿公在宗族內擁有如此大聲望的原因。
在大明朝官府照不到的地方,家祠就代替了官府掌握了秩序,這一套秩序雖然算不上多麽公正合理,但是有秩序總是要比沒秩序好。
除了蘇澤得到了蘆田的獎勵之外,參戰的衛民也按照先前的約定,得到了相應的獎勵。
在械鬥時候擅自後退,作戰不利的衛民也被罰了湯藥錢,這些人雖然有些不甘,但是蘇澤賞罰分明,如今又攜著大勝的威勢,他們也隻能低下頭認罰,並且在心中暗下決心,下次械鬥一定要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