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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大明特色:陽奉陰違

定下了夜裏要去鬼市,林良珺幹脆也不回百戶所了,直接就在家廟先睡一會兒。

等到夜半三更,蘇澤和林良珺換上衣服,提著家廟唯一的一盞提燈,向長寧衛西北方向走去。

一邊走小蘿卜頭一邊向蘇澤介紹鬼市的情況:

“我爹在的時候,衛裏還經常去鬼市買賣東西,現在隻有宗叔公會做些木工物件帶到鬼市上賣。”

蘇澤明白了,在老百戶還在的時候,長寧衛也會處理一些走私銷贓的活兒,鬼市就是他們銷贓的地方。

沿海走私這件事,在大明朝屬於灰色地帶。

大明中葉以來,東南沿海走私成風,已經形成了發達的產業。

洪武四年,太祖皇帝朱元璋下令“寸板不許下海”,後來又多次重申禁令,“禁濱海民私通海外諸國”。

但是海外需要大明朝的貨物,大明朝也需要海外的白銀,大明朝廷設立市舶司,專門負責朝貢諸國的貿易。

市舶司主持的和朝貢諸國的貿易,在市舶司官員日益盤剝下,原本通過朝貢之名進行的海貿利潤日益稀薄,而與此同時東南沿海的商品經濟發展,海上走私日益猖獗。

時人曾經感慨,“片板不準下海,艨艟巨艦反蔽江而來;寸貨不許入番,子女玉帛恒滿載而去。”

比如距離長寧衛不算遠的漳州月港,就是全大明朝都知名的走私中心,“農賈雜半,走洋如適市,朝夕皆海供,酬酢皆夷產”。

而本來負責海禁海防的沿海衛所,幾乎都或多或少的參與到走私的盛宴中,所以長寧衛這樣的衛所反而是特例中的特例。

倭亂興起之後,整個東南地區的情況更加複雜。

東南沿海的海上投機客們,往往身兼“官兵”、“倭寇”、“海商”其中一到兩個身份,如今肆虐在東南的大海賊王汪直,多次接受朝廷的招安,身兼兵匪商三重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