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理寺詭案錄

第108章 喪心病狂

此語一出,堂外眾人先是鴉雀無聲,回過神後嘩聲大起,群情激憤。

“什麽?竟然是縣太爺搞的鬼?!”

“我說今年怎麽沉船那麽多!”

“早跟你說了沒有水鬼你不信!”

“天爺,這是人幹的事嗎!”

差役再三呼喝,擊了半天殺威棒,堂外才逐漸恢複安靜,繼續聽審。言謹也平複了一下心緒,但還是義憤填膺,語調有些激昂:“經查,陳家自用米飯,及其經營的泰豐糧鋪所售上等粳米,皆為漕運所輸吳興米。是陳家在縣令向喜文、縣尉蔡光平等人授意下,偷運集津倉暫存的漕糧,再冠以上等粳米之名,堂而皇之盜賣於市。所得利者,三七分成。陳家的賬目上,則將漕糧部分計入正常收購的米糧之中,使得本地米糧的石重虛高。核實本地大小田戶出售記錄,與陳家所記完全不符。

“為了掩蓋集津倉漕糧被盜,向喜文策劃指使,通過刀割、磨損等方法毀壞纖繩,致使3門峽陸挽時數次發生纖繩崩斷,船毀人亡的慘劇。向、蔡等人則借此將盜賣的漕糧登記為損耗,以此平賬。

“司倉佐賈然發現集津倉儲量虧空以及賬目問題後,便被謀殺滅口,漕工俞四則被設計成為替罪羊,並被迫害導致耳聾口啞。這就是賈司倉被害案及漕船翻覆案的實情。此等禽獸之舉,實在喪心病狂!”

這一番陳詞結束,幾名案犯也知道無力回天,都沒有再做狡辯。李琭一一按律判決,自然,都是極刑伺候。

“向喜文,華州鄭縣人,原平陸縣令,現查明其身為一縣之長,卻官商勾結,主使盜賣漕糧、製造漕船沉覆事故、謀殺司倉佐,以掩蓋罪行,中飽私囊,按律,犯故殺,監守自盜滿六百石,擬斬監候!”

“蔡光平,汝州郟城人,原平陸縣尉,與向喜文共謀漕糧倒賣、司倉佐謀殺等案,犯故殺、監守自盜滿六百石,擬斬監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