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堂之上,李琭不疾不徐地朗聲說:“現已查明,案發前半個月左右,平陸縣城內發生多起菜刀丟失案,致使鐵匠鋪的普通菜刀脫銷售光,同樣丟了菜刀的俞四,隻得購買一把切肉刀。此刀正是後來殺害賈司倉的凶器。”
“既然李大人已經查明凶器為俞四所購,又何來誣陷於我?”蔡光平不服地高喊。
李琭並不理睬他,繼續道:“由於俞四家的菜刀後來又找到了,因此他新買的切肉刀實際並未使用。俞四之妻未再見過此刀,以為是丈夫收起來了,其實刀已經被盜。案發當晚,蔡縣尉沒有驚動賈家人,悄悄找到賈司倉,趁其不備以切肉刀捅入心髒致其身亡,再捅數刀以混淆刺擊順序。而後將暈厥的俞四運入書房,把血衣換到俞四身上,完成栽害布置後,故意推倒家具,引來賈家人。”
“胡說!都是胡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由於賈夫人聽到響動後迅速趕到,蔡縣尉來不及逃離,便藏身於書櫃之中,等賈家人離開書房去報案之後,才趁著無人翻牆逃走。”
聽到這裏,蔡光平強裝的姿態已經維持不下去了,臉色大變。“你……你有什麽證據這麽說?”
“書櫃底板上有兩處幹涸血跡,正是凶手鞋底沾染了賈司倉的血後,在書櫃內躲藏過的證據。而這雙鞋,捕吏已經從你家中找到了。”
聞言,蔡光平麵色一慘,徹底脫力癱軟在地。
“而俞四則是你派遣小廝,以商量撫恤金為由將其騙至賈府門外。對於這一點,你家中小廝已經承認,有供狀在此。如此,你可認罪?”
“我……”
李琭卻沒有理會蔡光平的猶豫,也不給他隱瞞掩飾的機會。
“至於你殺人的動機……據賈夫人及縣廨官吏反映,開河以來,賈司倉一直愁鬱在心,有所煩惱。經言禦史查明,賈司倉所憂之事,正是集津倉漕糧虧空,賬實嚴重不符。來人,帶向喜文,陳延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