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禎怎麽也沒有想到,自己治下竟然會有活活餓死人的情景出現。
石小凡,這個看起來無惡不作的敗家子,竟然會為了牟縣百姓舍棄一切。
而趙禎也明白了,範仲淹為什麽殺人,韓琦為什麽抗命。
若是不治罪,則無法和恩師鄭遷等人交代,重要的是這敗家子給後人留下了不好的榜樣。若是治罪,自己可真就成了昏君,一時猶豫不決。
“咚咚咚……”突然一陣鼓聲響起。
朝堂諸臣一驚,登聞鼓。
大宋一朝,凡擊登聞鼓,皇帝不管在幹什麽,都必須上朝。擊登聞鼓要敵兵來圍城,太子死等重大事由才能擊鼓。
或者是民間有冤情,百姓擊鼓,天子必須親自受理。
宋太宗在位間就曾有這樣的記載“京民牟暉擊登聞鼓,訴家奴失母豚一,詔令賜千錢償其值。”
也就是說,趙匡義時期,京城一百姓家裏丟了一隻老母豬。這百姓也大膽,竟然去敲登聞鼓。
結果趙匡義親自審理此案,下令朝廷給了一千錢才平息此事。
所以說,登聞鼓一般是解決如丟豬這類“小事”的,但民事如天,可見在賢明君主執政時期登聞鼓確實有上達民情、監督官僚的作用。
到了趙禎時期,尚未有百姓擊過此鼓。
有人這麽一敲,群臣登時聒噪起來,紛紛猜測是什麽人膽大包天。
“陛下,宮門外有百姓擂鼓請願。”很快有人來大殿通報。
趙禎皺了皺眉頭:“有冤去開封府,為何擊登聞鼓?”
“陛下,擂鼓百姓先上萬民請願血書。百姓懇請陛下赦免石通判、範安撫使之罪,這、這是萬民書。”
傳事太監將萬民書遞上,陳琳接過來呈了上去。
趙禎這才坐會龍椅,一看之下他不由得大吃一驚。
隻見這血書長達丈餘,上寫著‘功於牟縣,百姓感恩’八個大字,另一張寫著是許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