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以為,張成功隻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殺人犯,隻是掌握一點小技巧,而實際上還是一隻倉皇逃竄的下水道老鼠。
我們在調查張成功的履曆的時候,他僅僅是一個大專學曆。
但實際上,我對他的改觀發生在張三的描述時。
我們所見所聞的一切,讓我忍不住開始懷疑張成功的心理和精神狀態了——那一切都已經超乎一般殘忍可形容的了。
情感是人類動物先祖賜予人類的禮物,而殘忍則是人類送給自己的禮物。然而沒有人生來就是殘忍的。
張成功原本也隻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工人而已,他有老婆,有家庭。也許是從身體的殘疾開始,一切都變了樣。
他的妻子……總之,總會有一個理由,讓他發生這麽大的改變。
所以,對於這樣一個碎屍犯來說,他在行凶的時候一定會有一套自己的理論的,否則他無法控製自己的情緒。
留下頭顱,是很多碎屍狂魔都會幹的一件事。除了能拖住警方調查到死者身份,從而暴露自己,而且因為頭顱是最不好處理的一個東西。
但是很少會有凶手會像張成功一樣,把頭顱當做戰利品一樣整齊碼在衣櫥裏。
“衣櫥裏掛的,全是人皮!”脫骨去肉,僅僅留下人皮,這能說明什麽?說明張成功是一個極有耐心的人,心理素質極強。
有耐心的人無論在哪個行業都會讓人覺得可怕,他們可以花上很長的時間專注於自己的事,隻是為了能讓最後的結果讓自己滿意。
在殺人犯這個行業也是同樣的,完整剝下一整張人皮對所需的專注力和技術的要求都是極高的。
但是劉大顯案之後,我再去複勘現場的時候,衣櫥裏是幹幹淨淨的,隻有樟腦丸濃重的味道。
不過那些人皮和頭顱被張成功藏到哪裏去了呢?
張成功要逃跑,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扔掉,這麽短的時間,他也無法做到完全清理所有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