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拐賣人口的人罪在不赦!
斬首都算是便宜了他們!
“敢問陛下,何為骨醉之刑?此刑法,臣等聞所未聞。”房玄齡秉承著不懂就問的原則詢問李晉。
李晉也看向房玄齡,“骨醉之刑就是將人的手腳砍掉,把舌頭割掉,把眼睛挖掉,然後放入裝了酒的大酒缸裏泡著。”
李晉說這話的時候,身上不由得散開一抹殺氣。
這個解釋一出,所有文官都被嚇到了,有些膽小的,甚至聽到這個解釋都抖得腿都有點站立不住,就好似這個骨醉之刑會用在自己身上一樣。
新帝殘暴嗜殺,果真不假啊!
先是坑殺突厥二十萬大軍,愣是一個俘虜都沒有留下,現在又研究出如此狠毒的刑罰,這真的是一個孩子該有的想法嗎?
“陛下,此罰過於狠辣,有違人道,還請陛下三思!臣認為拐賣人口者立斬不赦已經可以威懾天下人了,無需修改此條。”某禦史大夫站出來道。
李晉隻是輕哼一聲,“拐賣人口不知使得多少家庭破碎,斬立決太便宜他們了,況且你若不犯法,你管律法嚴不嚴呢?朕還要再加一條,此法要當眾行刑!房愛卿,你也一並記下。”
李晉說到最後,目光又看向了房玄齡。
“是,陛下,臣知道了。”
房玄齡倒吸一口涼氣之後恭敬的道。
帝王登基,都該是大赦天下,向天下百姓表示自己的仁慈,就怕被冠上暴君之名。
可李晉不僅沒有大赦天下,反而還指製定如此嚴苛的刑罰,難道就真要學秦始皇那樣來完成自己千古一帝的標準嗎?
雖然隻要自己不犯法,管律法嚴苛與否沒必要,但不知道為什麽,就是害怕啊。
“這第三條嘛,就是走私武器罪,犯此罪者,按叛國罪論!主犯五馬分屍,誅三族,流放六族,貶為奴籍,遇赦不赦,從此生子代代為奴,生女代代為娼,並且家產充公,從犯一律腰斬,子孫三代不得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