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自主,就是底線。
如果隻是名義上的‘次項目’,同樣是做超導機製的研究,以其他機構更大的項目為主,也是可以接受的。
現在的‘次項目’則是真正意義上的次項目。
主次分明。
物理實驗室的交流重力項目,等於是充當了基礎科學中心超導機製研究項目的一部分。
這一部分還是失去自主權的,其中最不能接受的是兩個方麵,一個就是需要配合基礎科學中心的研究進行實驗,就等於是失去了實驗自由。
當項目失去了實驗自由,就是被指揮著進行研究,隻是充當一個實驗的機器,還有什麽意義?
他們想進行獨立的實驗,還要向基礎科學中心做申請,完全失去了獨立研究的空間。
同時,也會導致經費受限。
這大概也是超導辦公室,好多人同意這個方式的原因之一。
掛靠項目的經費肯定是受限的,原本能撥款五千萬的項目,一掛靠也就還剩下三千萬。
另外,不能接受的就是單方向的實驗數據共享。
在一定程度上,單方向的數據貢獻,等於是把成果交給了基礎科學中心,即便主研究還是他們做的,但基礎科學中心平白就會共享成果,還可以根據物理實驗室的成果去繼續實驗。
換做隻是何毅、肖新宇等人,並不會太過於抵觸,因為物理實驗室確實規模很小,不管是人員的研發水平,還是實驗條件都遠遠比不上基礎科學中心。
他們說白了就是想拿經費,有經費支持就可以做實驗、有成果,還可以擴大實驗室的規模。
一般小實驗室都是如此。
正常掛靠項目對物理實驗室來說是有好處的,前提是物理實驗室無法靠自身研究出大成果。
但是,王浩加入了項目,前提就是不成立的。
王浩最無法接受的還是第一條,失去了項目自主權,就失去了繼續研發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