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3號和5號別墅外麵的兩輛摩托,居然都不是住戶的車子。上周六警方接到報案趕赴現場,隻對尤家附近的鄰居進行了例行詢問。鑒於邵偉身上的血跡和密室效應,蔣明洲初步判斷,邵偉就是凶手,因而對停在附近的摩托未加重視。
不僅是蔣明洲,當時一中隊出現場的探員,也沒有任何人曾對那兩輛摩托產生過絲毫懷疑。見摩托車停放在3號和5號別墅外麵,就想當然的認為,那是住戶的車。可現在看來,蔣明洲的調查工作確實存在疏忽漏洞。
淩可芸和蔣明洲回到門崗,保安魯壽岩正在值班室裏擺弄著收音機。
“魯師傅,你還記得上周六,3號和5號別墅外麵停放的兩輛摩托車嗎?”蔣明洲記得,他去那兩棟別墅了解情況時,魯壽岩就在外麵等候。
魯壽岩關掉了收音機,“記得啊,兩輛都是電動車,一輛藍色,一輛紅色,藍色那輛裝了車尾箱。”
“你有沒有注意到那兩輛摩托車是什麽時候離開別墅區的?”
“那天我是夜班,本來早上八點就該下班了,因為發生了謀殺案,我一直在那幾棟別墅附近配合你們調查。當時去門崗接班的是楊宏憲,他可能知道那兩輛摩托是什麽時候離開別墅的。”
“你以前見過那兩輛摩托車嗎?”
“呃……,好像沒見過。”
“那麽上周六你看到那兩輛摩托停在3號和5號別墅外麵,不覺得奇怪嗎?”
“沒什麽好奇怪的啊,我們這經常進摩托車,現在好多人都喜歡騎電動車,有些是進來幹活的,有些是業主的親戚朋友。隻要車不是停在小區道路上,我們一般都不會過問。人家停在別墅外麵,你總不能去幹涉吧!”
蔣明洲想想也是,發生命案的是8號別墅,自己作為刑警,尚且沒有重視停在其它別墅外麵的摩托,小區保安又怎麽會去過問業主的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