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光衝天,人聲鼎沸。
永安坊就如同被踩到了尾巴的瞌睡貓。
坊中居民都是知根知底的人,拎著水桶就往水井方向跑。
然而當他們提著水來到起火地附近,大家都停下了腳步。
因為起火的地方,他們進不去。
或者說,他們沒有資格進去。
李秘和曹不凡隻猜對了一半。
起火的不是宋家本宅,而是宋家的家廟。
所謂家廟,也就是祠堂。
這個詞雖然最早見於漢代,但直到宋朝,祠堂文化才漸漸普及開來。
在漢朝以前,漫說尋常百姓,就是士大夫階級都不能私自建立祠堂,必須有爵位或者封賞的人才有資格建立私廟。
大唐朝禮樂有定例,諸臣之享其親,廟室、服器之數,視其品。
也就是說,能不能立廟,多大規模,用什麽樣的規格,都要根據官品來定奪。
而古時的家廟通常建造在陵墓周圍,方便拜祭,但到了後來,這些特權階級為了圖方便,就將先祖請回到了家裏供奉,家廟也就修建在家宅周邊了。
家廟被燒,與祖墳被挖幾乎是同一個性質。
更何況宋家這座家廟,承載著他老宋家的榮耀,列祖列宗全都供奉在裏頭,除了七姓十家,就是他老宋家的家廟最為尊崇。
宋玄問領著宋舞陽等一眾宋家人,在家廟周遭跳腳大罵,指使著家仆們取水滅火。
然而火勢實在太大,根本就無計可施。
李秘和曹不凡趕到之時,武侯鋪子的武侯們也已經抵達。
武侯鋪可不僅僅隻是維持治安,還有“消防局”的職責。
他們扛著“濺筒”,敲鑼打鼓作為示警,又組織坊中居民,紛紛行動起來。
所謂“濺筒”,乃是唐朝的消防器械。
一丈來長的大竹筒,打通了竹節,用整張牛皮縫一個大水袋,連上大竹筒,使用的時候三四個壯漢擠壓皮帶,就能將水噴出去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