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炎第一梟雄

第59章 吳勇升官

吳勇有些好奇,大大咧咧拍著胸脯道:“夏大哥不在,你有什麽事可以和我說啊,托夏大哥的洪福,我現在也升官兒了。”

“如今城東大營的千夫長由我暫時代理,“九品陪戎校尉”,正兒八經的朝廷官員,不是那下賤的“軍吏”了。”

據林飛所知道的。

大炎朝廷的官員,實際上可以劃分為三種。

第一種是正式官員,權力最高,相當於領取朝廷俸祿的正式工,這一種一般通過朝廷科舉或者戰功才能得到,終身聘用,即使告老還鄉了也有相當不菲的俸祿,名額十分珍貴,相當於大炎版的鐵飯碗。

第二種便是散官勳爵,沒什麽權力但是福利待遇挺好,這部分沒有職權的官員,大多是開國的功臣及其後代。

躺在功勞簿上,不用參與國家治理,世世代代都能有一份俸祿拿,而且還有皇帝賞賜的一小塊封地。

一般來說,非皇室成員的封地大多是邊疆地區的村鎮,不會超過一個縣,大多數都是一個村子,或者兩三個村子。

這塊小封地內是不用繳納朝廷賦稅的,擁有一定的自治權。

這種散官製度,乃是大炎開國皇帝所開創,為的就是籠絡地方上的豪強,讓他們擁護大炎的統治。

爵位不過是虛職,沒有實權,反正封地都在偏遠地區,小的可憐不必擔心造反問題。

第三種,既沒有實權,也沒有福利待遇,屬於“聘用官吏”,有點類似前世華夏的“合同派遣官”。

俗稱吏員。

吏員屬於地方上的縣令或者刺史,私人雇傭的幕僚官員,幫助管理地方政務,平時俸祿也不是朝廷所給,而是地方財政所出。

在這絕大多數吏員眼中,他們的衣食父母不是遠在天邊的皇帝,而是當地的縣令。

同樣的道理,在大炎軍隊中,也有朝廷任命的“軍官”是有數量的,那些軍官大多是都是有權勢的家族子弟擔任,普通百姓哪怕你打仗再英勇,也隻能當一個沒有朝廷官員身份的“軍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