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著手裏仿美軍AR係列的氣動步槍,李軒毫不猶豫地拉下槍栓,瞄準射擊。
透過光學瞄具,紅點已經鎖定了小混混的後腦勺。
氣槍與真槍的威力可謂是天差地別。
不過氣槍也有它的好處,每個彈夾內的子彈更多,同時攻擊的聲音更小,且幾乎沒有後坐力。
扣下扳機的那一刻,內部的氣體開始擠壓,鋼珠從槍口噴射而出。
奔跑的小混混,隻聽見耳邊如有細紋般的嗡吟。
伴隨著那富有節奏的聲音,身上緊接著傳來了一下又一下的刺痛。
小混混立刻反應過來,這是槍!
“尼瑪的,這小子有槍!”
“快跑,快跑!”
“他有槍,我們玩不過他!”
此時嚎叫已晚,逃跑已遲。
雖然氣槍遠不及真槍,但子彈的出膛速度也能達到每秒200米左右,這不是人類能夠匹及的速度。
鋼珠輕而易舉地射穿衣服,然後擊中皮膚,嵌入肉體。
鑽心的疼痛從整個背部傳來,密集的子彈讓小混混防不勝防。
李軒可以打空100槍,但隻要有一顆子彈能從後腦勺射入,便會擊中大腦,造成致命性的傷害。
三秒之內,李軒清空了兩個彈夾。
他的眼神當中沒有任何情感色彩,這次他不會再給任何機會。
往左邊跑的小混混當場倒地,他的頸部被打得稀爛,當場斷了氣息。
而往右邊跑的小混混運氣稍微好一些,因為李軒沒把他當成首要目標,當槍口對準他的時候,已經快跑到樓梯間。
勉強撿回一條命的,混混靠在樓梯口喘著粗氣,身上的衣服也被鮮血染紅。
雖然沒有射中要害,但整個背部中了七八槍,雙腿也中了幾槍。
鮮血淌得一地,又腥又粘,他的神情越來越虛弱。
小混混忍著劇痛,勉強地掏出手機,想要將這個消息傳遞的喪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