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漢子找到塊平坦的石頭,大家便一起走過去,以石為桌,將紙鋪在石頭上,準備立約。
趙承說道:“我來口述,老先生執筆,這樣大家都聽得明白,看得清楚。”
眾農夫都同意,於是老先生便鋪好紙,提筆蘸了墨,按趙承的口述寫下去。
“太和十五年八月十二日,原石縣百姓趙承……”寫到趙承這兩個字的時候,老先生執筆的手頓了頓,抬起頭看了一眼趙承,又繼續寫下去。
“願以每月工銀三錢,今於原石縣,雇得長工如下:胡三、曾阿根、蒙石、周阿四……”
這邊老先生執筆手寫,那邊農夫們依次報名。
“以上人等,或種田、或采石、建屋,不拘工務,甘受差遣。”
“又因榮州大災,趙承願以糧折銀,月尾交付,三錢銀折糧三石……”
寫到這裏,老先生驚訝的抬起頭:“這位公子,你可知榮州現在糧價幾何?”
他純粹是出於好意,生怕這個年輕人被哄騙了立下契約,此時的榮州上哪裏買糧去。
趙承笑道:“當然知道,如今榮州米價一石一千三百錢,有價無市。”
“老先生放心,在下既然敢如此保證,就一定能做到。”
老先生沉吟了一下,繼續寫下去:“……官有政法,人從私契,兩和立契,畫指為信,各不得返悔,悔者一罰二入不悔人。”
“請鄭吉書。”
“時見鄭吉。”
大陳朝立契,是常見的事情,不過立契一般要有第三方,也叫做“時見人”或者“見人”。
時見並不作保,契約雙方有什麽糾紛,與時見人也沒什麽關係。
時見人隻是保證了這份契書在訂立時的真實情況如此。
時見鄭吉,就是說這位老先生的名字叫做鄭吉。
趙承拱了拱手笑道:“原來是鄭老先生。”
鄭吉在這份契書之後,又將各人的名字寫了一遍,每個人名字後麵留有一片空白之處,畫指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