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說以一縣主簿的身份和前途去幹這種危險到掉腦袋的事情值不值得,就算是值得,那也應該有一個等價的交換。
難道說何主簿的身份前途和身家性命就值這麽兩封金條?真是太可笑了!
如果能夠選擇的話,何主簿寧願不要金條,隻要白公子的一次接見就夠了。
但現實就是這樣,何主簿拚了身家性命做這些勾當,也隻能見一個奴仆一麵罷了,所有的努力隻換來兩封金條。
何主簿歎了一口氣,袖子從桌麵上拂過,兩封金條已經不見。
雖然沒有入白公子的眼,但有了這次,說不定就還有下次,隻需要耐心等待就可以了。
冒五辦完了這件事,就順著街道直奔向清河縣的北門,要連夜離開這裏。
雖然他隻是一個奴仆的身份,沒有參加過科舉,但不代表他不了解這裏邊的道道。
趙承過了正場,就再無黜落的可能了,最大的變化也隻是名次的變動,而主考官沈原已經引起了警覺,沒必要為了前後名次去冒這個險。
清河縣縣試的插手算是失敗了,但冒五並不緊張,縣試之後的一個月就是府試,兩場試統稱為解試,過了這兩場試,才能稱為貢生,或曰鄉貢。
最終才有資格去上京參加由中書省舉行的會試,也稱為省試。
冒五心情輕鬆的很,白公子想要成全一個人,往往隻需要一句話。若是白公子想踩一個人,連一句話都不用說,這個人一定會被踩死。
很快到了北城門,夜間城門是禁止通行的,但那僅僅是針對普通百姓而言,像冒五這種人,懷裏的令牌一掏一大把,什麽身份都有,所以宵禁對他來說是根本不存在的。
冒五伸手從懷裏隨便抓出了一塊令牌,這塊令牌正麵刻著一隻猛虎,背麵刻的是“大陳西軍邊鎮兵曹參軍”字樣。
到了城門口,值夜的士兵攔住了冒五的去路:“什麽人?膽敢無視宵禁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