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請哥們吃了一頓飯,感謝他今天一整天陪著我東奔西跑。
哥們不是很放心我的精神狀態,畢竟今天我丟了魂兒一樣在大街上亂走的樣子屬實是嚇到了他。
“我還是建議你再去精神科看看,你年紀輕輕的,別留下後遺症。”
“唉,忙完這些事情我當然會去的,我也清楚自己的精神已經被摧殘得不成樣子了。”
我歎著氣回答。
“嘖,這事情事關你們一家三代,我要是勸你別摻和了也不好,”
哥們很為難的說著,語句幾乎是在牙縫裏擠出來的,
“但個人還是覺得,這事情你越是摻和下去,對你越是不好,我也不希望這輩子有一個住進精神病院去的哥們兒。”
“反正事情已經鬧到了警察那裏去,不管什麽結果,讓他們去調查不就好了嗎,你也說了,專業的事情要交給專業的人去做。”
“這……”
我低了低頭,實在不知道怎麽回答,像這種話,是關係很好的人才能說出口的。
而且我知道,他也是賭上了我翻臉從此不做朋友的可能,卻依舊這麽勸我。
這番好心我不想辜負,但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我也不想放棄。
身在漩渦中的人尚且還能考慮拚命掙脫離開,但如果我就是漩渦本身呢?
事情拿不出一個真正的結果,我的生活就不會平靜下去。
“那好吧,”
我低頭歎著氣說,
“既然如此,就再給我點兩個麥旋風治愈我一下吧。”
“哎,你這個家夥!”
因為不放心,吃過晚飯之後哥們還是堅持把我送回了家裏,一直送到了家門口。
我媽讓他進來坐坐,被我一眼給瞪回去了。
在回來之前,我就跟哥們說好,不要把我今天精神恍惚的事情告訴我媽。
但別說是我了,就連他自己都不想自己那張如同老太太的棉褲腰一樣的嘴,所以解決問題還是得從根源上,讓他直接不要接觸我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