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罪念

2 懲罰死者

回到隊裏,省廳的傳真也到了,針對石倩的涉案做了說明。

年初,常陽市多名市民向警方報案,稱自己網銀被盜,賬戶裏的錢被轉走。經統計,受害人數達9人,總計被盜轉金額約300萬元人民幣。

由於數額巨大,該案引起省公安廳的注意,並成立專案組集中偵破。隨後,通過追蹤轉賬和取款記錄,以及網絡IP地址,專案組鎖定犯罪嫌疑人並將其抓獲。其供述了係通過網絡購買銀行客戶資料,然後根據資料中的身份證號碼,破譯了受害人的網銀賬戶密碼,從而轉走賬戶裏的錢。

專案組順藤摸瓜,又抓獲了專門售賣公民個人隱私信息和征信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從其口中得知,其獲取征信信息的渠道,係通過與銀行內部員工交易所得。根據他的口供,專案組逮捕了富萊銀行常陽市分行中山支行的一名員工。此時專案組尚不知道,實質上這名員工隻是一個中間人,他的上線便是石倩。

在目睹了支行內的員工被警方抓捕,石倩深感罪行即將暴露,遂於當日晚間在辦公室用女性打底褲襪自縊身亡。

這份傳真還附上9名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供春海市警方調查參考。

可以說現在圍繞著石倩的內幕調查已基本掌握清楚。石倩利用職務之便盜取客戶資料轉賣,導致客戶巨額財物損失,無疑是一種“偷盜”行為。也意味著石倩和先前那些被害人一樣,表麵風光的背後,有著不為人知的道德缺憾。

雖然掘墳現場的儀式感沒有其他案件那麽具體,但也是因為受限於環境和被害人已經死亡,不意味著凶手作案手法的改變,所以並不妨礙並案。也就是說,“七月十五掘墳案”可以判定為“8·22”連環殺人案中凶手所作的第四起案子。凶手在骨灰盒中留有一張百元鈔票,目的是要展示石倩觸犯了身惡業中的“盜業”。而將她的骨灰散盡,則意味著“魂飛魄散,永不超生”!這幾乎是地獄文化中對行惡業者最嚴厲的懲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