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車,我把約定好交給許易的新聞稿和翻譯文件丟給他。
他皺眉,拿起來看了看,又我看我,“嗬,吃槍藥了?”
我瞪他,“你有意思嗎?”
有意思嗎有意思嗎有意思嗎?
他莫名其妙的叫我出來,我又在學校門口碰見了陳識,不是我想太多,隻是這事兒完全不像意外。
我往剛才過來的方向看,扯著脖子,才勉強看到個邊邊角角的,不知道為什麽,心裏特難受,就跟自己正在愈合著的傷疤被人用了撕開了一樣。
眼睛也難受。
許易遞給我紙巾,我沒接,用力吸吸鼻子,也沒哭。
說實話,我是怕許易的,他這個人太有威懾力,所以我隻敢對他小打小鬧。可我很不爽,我想打他。我不爽許易這樣耍陳識。
我和陳識怎麽樣,是我們兩個的事情。
現在的我,並沒有和陳識和好的打算,相反,我深知相見不如不見的道理。可許易沒資格管我們倆的事兒,我就是看不慣他這樣肆無忌憚的踐踏陳識的心。
我要下車時,被許易拎了回來。
“至於麽,屁大點兒事兒。”
許易帶我去吃飯,去他自己開的店。這年頭當明星未必就是一穩賺不賠的買賣,他投資開店目的很單純,就是賺錢。
他這人又不愛折騰那些亂七八糟的,所以撈不到很多外塊。比如上次去日本客串的那電視劇吧,反響一般般,還惹了一堆麻煩,所以從那次之後他說了,以後什麽電視電影動畫片的都別找他,能多遠多遠。
拍廣告代言,他比別人挑。
更主要的是,許易二十九歲了,一個奔三的老男人,媒體三天兩頭的說他在走下坡路,標題不是什麽夜生活過多就是江郎才盡。
剛出道的時候,許易一年兩張專輯,一次巡演。
最近兩年,他一年一張專輯,巡演也從之前的二十場減到了十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