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罪癮者

第二十三章 兩年前——“飲血而醉”殺人事件

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上午10點。

“已經是第三個了。”

H市公安局東區分局刑警支隊,重案分隊隊長駱鬆的辦公室中,支隊長陳紹輝叼著香煙,將手中的一遝照片拍在駱鬆的麵前。

駱鬆歎了一口氣,拿起桌上的照片遞給手下的刑警小龍,小龍用彩色圖釘重新釘回到身後的白板上。白板被寫得密密麻麻——屍體發現地、死亡時間、現場可疑足跡、凶手可能使用的逃離路線、監控探頭位置、被害者1號(西郊某村村民,奶牛場工人,34歲)、被害者2號(衣著外表疑似拾荒者,具體身份未知,50歲左右)……今天又多了一個“被害者3號”。

“想想真是可笑,上周在市局的全市重案案情分析大會上,因為你的理由不充足,我還反對並案偵查,而現在證明你的判斷沒錯的,卻是第三具屍體。”陳紹輝以自嘲的口吻說道。

“我理解,第一起案子發生在西區,理應歸西區分局負責,你不想攬過來,我也不想。我當時懷疑跟在我們這兒發生的第二起案子有關聯,是因為屍體體內的血液含量。但我當時的理由確實不夠充足,死在西郊的是個普通工人,死在我們這兒的是個流浪漢;第一人死於割喉,第二個是被刺穿心髒,殺人手法也不同。”

“可現在不同啦,很明顯,三起案子必有關聯。”陳紹輝掐滅手中的煙頭,又從煙盒中抽出了一根點上。

一個多月前,9月28日早晨,在西郊發現了第一名死者,推定死亡時間為27日夜裏11點半到28日淩晨2點半之間。一個月前,10月11日,在東城區發現的第二名死者,推定死亡時間為10月8日晚上10點至次日淩晨12點之間。兩具屍體在屍檢後發現了這樣的共同點:法醫對現場地麵上以及死者身上的血量進行了大概的估算,得出的數據,加上屍體身體內的血量,遠遠低於人類正常的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