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認,自己有時候實在偏執得可以。小璿從讀大學開始,交往過的男友就從來沒脫離過“窩邊草”的範疇。朋友都取笑她目光短淺,純粹是想給自己找尷尬:就沒想過萬一分了手,甚至連朋友都不想再做,那個知道你所有糗事秘密的EX-BF,是多麽危險的定時炸彈。其實也不完全是小璿的責任。該怎麽說呢?“日久生情”或是“好女怕纏郎”這樣的話放在某些女生身上,有時候還是適用的。
比如,小璿的第一個男友就是同班兼同社團的男生優。其實優內向安靜,完全不是小璿喜歡的類型。但每天上課在同一間教室,課餘在同一個社團打發時間,兩個人的共同語言自然多很多。於是很快的,優便成了小璿在大學裏第一個熟悉起來的異性。當優吞吞吐吐地說出“請做我的女朋友”時,小璿想了一會便答應了。然而很快的,小璿便發現優實在不是自己的那盤菜。溫吞水一般的性格,毫無個性可言的脾氣根本無法吸引小璿。於是,她提出分手。原本小貓一般溫順的優突然發起了飆,哭天喊地認為自己遭遇了欺騙受到了傷害。要麽絕食逃課,要麽拚命糾纏,實在讓小璿驚詫莫名:我是吃了你的花了你的了讓你這麽一副人財兩空的調調!兩個人從認識,到正式交往的時間,加起來還不到三個月,至於嘛!被優這麽一鬧騰,小璿趕緊辭去社團職務,可是課總不能不上吧?於是每一天,小璿都要在優的怨念光波中度過戰戰兢兢的課堂時間。然後,所有優會參加的集體活動,小璿總是告缺。這些都不算什麽,關鍵是再也沒有男生敢接近小璿了。優就像幽靈一樣潛伏在小璿的周圍,對所有企圖接近小璿的男生放出狠話。雖然以優的體質而言,那些決戰宣言聽上去有點可笑。但輕鬆的大學生活,何必給自己自找難堪呢?何況漂亮女生多得是,沒必要還沒戀愛就給自己帶來“生命危險”。於是,整整三年,小璿身邊清淨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