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波爾多附近的拉布雷特莊園,是十八世紀法國啟蒙時代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鳩的誕生地。這座莊園的房屋和植物間預留著很大的空隙,適宜於思想家的成長和思考。十九歲時,孟德斯鳩就獲得了法學學士學位,出任律師,二十五歲開始擔任波爾多法院顧問,二十七歲時繼承了波爾多法院庭長(他的祖父、伯父一直占有這個職務)職務,並獲男爵封號。他的主要著作有:《波斯人信劄》、《羅馬盛衰原因論》、《論法的精神》等。
一座莊園,當然會生長著許多樹。按照我的想象,應該有鬆柏、梧桐、銀杏、古槐,還應該有一棵桑樹。這些是我生存的這個小城常見的樹種,在它們的枝影下,我生活、呼吸,享受它們的陰涼,還有庇護,為自己編織著歲月的年輪,然後一天天老去。孟德斯鳩想必也是這樣。不同的是,他有一個很好的成長背景,而我卻沒有,這就是區別。
扯得有點遠了。不妨先來看看孟德斯鳩對人類的貢獻。他是近代歐洲國家比較早的係統研究古代東方社會與法律文化的學者之一,著述影響相當廣泛,尤其是《論法的精神》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與法律理論發展的基礎,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歐洲人對東方政治與法律文化的看法。與眾多思想家的著作不同的是,這部書一出版就受到極大的歡迎,兩年中印行了二十二版。他對法的學說所作出的卓越貢獻是,在洛克分權思想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了“三權分立”學說。他特別強調法律的功能,認為法律是理性的體現,同時又強調自由的實現要受法律的製約,政治自由並不是願意做什麽就做什麽。他說:“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的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